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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花了10万元买了个教训,我该如何面对......

今接到南京商检局处罚通知,说3C工厂编号与制造厂商对应不上,此单罚款是我意料中之事,不过与我预期的迟了一年有余。

事发原因:1.我司在中国大陆有3个分工厂,分别在A市,B市,C市。
2.新开发的D系列产品在C市工厂生产,该系列机型以C市工厂为名申请3C认证,而被商检局抽到的产品铭牌上标有C市工厂的商标及地址,还有“制造商地址”为总部A市工厂地址,而问题就出在后者(铭牌上所印刷3C工厂代号为C市)。
3.3C认证是我本人主导的,认证时铭牌贴纸上并没有印刷“制造商”等字样,后来老板从台湾带来一高级工程师,第一把火就是在把该系列机型的铭牌全部变更为追加印刷“制造商”等字样,所印刷3C代号没有变化。
4.当初老板为树立该高级工程师的威信硬坚持了其意见,当时对铭牌贴纸上印刷制造厂商为多余之事曾与老板有过争执,曾劝取消此项印刷或更正制造厂商,意见结果被否定搞得很不愉快。

事过一年以后,“东窗”事发的今天,老板虽没有责任到我的身上,就事而言,我认为这个款被罚的冤枉:
1.司内明知故犯,走擦边球;
2.就认证工厂编号与制造厂商矛盾而言,应能圆的过去(上香沟通);
3.进入市场一年之后,只有南京商检局通报为不合格项,其它地方没有“事发”;

面对此种情况,我该如何面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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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叶青 (威望:4) (山东 济宁) 机械制造 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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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真难为您在那儿待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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