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物质超标,需要标识出来吗?
China RoHS 规定如果六种物质均质上超过GB/T 26572-2011的限制要求,需要用“X”标识出来。如果某产品符合欧盟RoHS,但是含有豁免项7c-I. 在China RoHS中还需要标识出来吗?因为在附件2 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 ”8.3.1 陶瓷及玻璃:用于除介电陶瓷电容以外的电子电气元器件(例如,压电器件、玻璃和陶瓷的复合材料) 无限值要求“。是不是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超出GB/T 26572-2011的限制要求?不需要标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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