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TS22163条款8.3.5.1 “组织宜确保输出对输入要求的可追溯性”的疑问
标准TS22163条款8.3.5.1“设计和开发输出”有如此一句 “组织宜确保输出对输入要求的可追溯性”,见下图1。
此要求是否可理解为:设计开发输出要满足输入要求。那如此不就与8.3.5 条款“设计和开发输出” “组织应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要求”(见图2)一样了吗?
如此上述的理解应该有误。请指教!
谢谢!
此要求是否可理解为:设计开发输出要满足输入要求。那如此不就与8.3.5 条款“设计和开发输出” “组织应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要求”(见图2)一样了吗?
如此上述的理解应该有误。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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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d (威望:1283) (江苏 苏州) 机械制造 供应商开发经理 - 供应商质量管理,为中华品质之崛起而学习
赞同来自: 我不是苹果
而且8.3.5包含8.3.5.1
客户输入:飞机要两个翅膀
你的输出:3个翅膀-》不满足
客户输入要求:飞机掉下来要查到翅膀是哪个该死的供应商哪天哪条线哪个人生产的
你的输出:翅膀上打上镭射激光标记追溯号-》满足
不过这条是“宜”而不是“应”,要求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客户没怎么要求,你们觉得也没必要追溯,也可以不弄,特别是一些你们评估后没有太大风险的项目或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