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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如何划分?

产品在户外使用时因风吹晃动导致内部线缆与其他部件干涉,线缆被割断,无法正常使用。经工程部分析为产品设计出了致命缺陷,此缺陷在生产和检验时都没有暴露(按SOP作业正常),入库和出库检验时各项指标均正常。
现要做责任认定,研发认为除了设计问题,其他部门也应承担责任,如工程部小批试产没有验证出来,品管部没有检查出来,应负连带责任。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责任部门/人员是唯一的,什么样的情况下责任是要分主次的呢?是不是出了质量事故都要有连带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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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ber04 (威望:0)

赞同来自: 红色石头Kone 天堂牧羊犬 赵_472

判责依据很简单,就是看失效件和工程认可时的零件的状态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完全符合就是设计责任,一般不建议什么连带责任,责任部门只能判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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