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涉及到不正当竞争吗?
我们原来是一个在当地很有名的服装企业集团(中国500强前100位)下的高科技公司,总经理是清华经管的MBA,副总是高工,今年他们和原来的业务经理一起开了一家新公司(和原来的公司经营项目完全一样),他们三个是股东.
于是我们所有的7个中层经理一起到这个公司工作,因为他们承诺每个中层有2%的分红,一年后转为股份.
但我们在原来的公司中签了3年的合同(2007年底才到期)和相关的保密协议(没有付保密费),而且我们也都没有办理辞职手续就到了这个公司,请问各位这样做是否涉及到不正当竞争?
于是我们所有的7个中层经理一起到这个公司工作,因为他们承诺每个中层有2%的分红,一年后转为股份.
但我们在原来的公司中签了3年的合同(2007年底才到期)和相关的保密协议(没有付保密费),而且我们也都没有办理辞职手续就到了这个公司,请问各位这样做是否涉及到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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