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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讨论一下GB/T22000-2006中几个问题吧

关于GB/T22000-2006我有几个问题,各位大虾发表高见啊:
1、没有明确PRP包括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有几处将前提方案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并提,逻辑上有没有毛病?
2、撤回和召回到底有什么区别?
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条款,对于控制的装置的前提非常不明确,到底什么装置在此条款的控制范围之内?
4、6.1条款为什么是"组织"应提供……而不是"最高管理者"应提供……?
……等等。也可以QQ联系,互相探讨:46293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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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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