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忙看看~~这个是什么意思!
在包装指令里面有这么一段话:(在包装指令里面讲到的)
第11条 包装物中所含重金属的浓度值
1.各成员国应确保包装物或包装物成分中铅、镉、汞和六价络的浓度值总和不超过以下标准:
——本指令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2年,按质量计600×10-6;
——本指令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3年,按质量计250×10-6;
——本指令第 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5年,按质量计100×10-6;
第22条 在国家法律中的实施
1.各成员国应在1996年6月30日之前使实施本指令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条款生效,并应立即将上述内容通报给欧洲联盟委员会。
2.各成员国通过这些措施时,应给出本指令的编号或在其正式公布时附上这一编号。各成员国应对给出编号的方法做出规定。
3.此外,各成员国还应向欧洲联盟委员会通报在本指令范围内通过的所有现行法津、法规和行政条款。
4.在本指令生效之日前,制造包装物的要求不适用于某一规定产品所使用的包装物。
5.各成员国应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5年内,允许在生效日前制造的并符合其现行国内法律的包装物投放市场。
我想知道所含浓度到底是多少!!
第11条 包装物中所含重金属的浓度值
1.各成员国应确保包装物或包装物成分中铅、镉、汞和六价络的浓度值总和不超过以下标准:
——本指令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2年,按质量计600×10-6;
——本指令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3年,按质量计250×10-6;
——本指令第 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5年,按质量计100×10-6;
第22条 在国家法律中的实施
1.各成员国应在1996年6月30日之前使实施本指令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条款生效,并应立即将上述内容通报给欧洲联盟委员会。
2.各成员国通过这些措施时,应给出本指令的编号或在其正式公布时附上这一编号。各成员国应对给出编号的方法做出规定。
3.此外,各成员国还应向欧洲联盟委员会通报在本指令范围内通过的所有现行法津、法规和行政条款。
4.在本指令生效之日前,制造包装物的要求不适用于某一规定产品所使用的包装物。
5.各成员国应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5年内,允许在生效日前制造的并符合其现行国内法律的包装物投放市场。
我想知道所含浓度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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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szccx (威望:2) (江苏 苏州) 纺织业 主管 - co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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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时间上来说是执行这条了,具体就是1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