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质量事故,我们老板是这样处理的
首先说明一下我司的基本情况,我们是给电子厂做包材(周转或出货用,不属于产品的组成件)的。客户使用我们的包材厂内周转,或使用我们的包材包装客户的产品,出货到他的客户端,最组长客户端使用了产品后,包材就被作废了。
质量事故: 色差 (明显色差)
原因: 一批色母料用错型号,导致产品出现明显颜色偏差。
工序分两段,第一段时没有人反映这个色差明显的问题,也没有人反映色母用错料的问题。
到第二工端时,第一工端已经几乎完成。
产品包装出货到客户端,客户反馈有色差。
销售主管就去了客户端,希望客户能吸收这一批色差,因为除了色差没有其他品质问题和GP的问题。待客户研究...
公司内,老总的决定是:将出货产品收回来,厂内的产品作报废处理。
然后,计算这批产品报废的损失,要求各部门按责任分摊损失。
经计算,损失约为3000元。
就找到了责任部门的责任人员,要求摊派这3000元钱。主要责任的人员可能会被扣到一千多,次要责任的人员至少也是大几百元钱。
各位同学,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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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你一眼 (威望:0) (江苏 苏州) 其它行业 工程师 - 没啥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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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纯粹是人为散漫,违规作业的因素,应该重罚
当然现场主管也要罚,责任最大。完全是管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