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1 度量
这里所谓度量,是指质量风险、成本、研制周期(Lead Time),关键路径等内容。规定应对产品实现过程中适当阶段的度量予以明确,进行分析并报告给管理者。
4.2.4.2 评审周期
规定在产品实现的适当阶段的进行状况评审,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与设计阶段相协调。
4.2.4.3 多方论证方法
指出应采取多方论证方法进行产品实现的过程,包括特殊性,FMEA和控制计划的制定和评审。
4.2.4.4 工具与技术
规定应使用顾客有关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控制计划参考手册中指定的工具和技术或类似效果的技术。PFMEA应涉及所有的特殊特性。应采用防错技术。应对新的过程进行能力研究。应包括过程能力、可靠性、维修方便性、可用性的目标及接受准则。
4.2.4.5 计算机辅助设计
当合同有规定时,应确保有与顾客能兼容的CAD/CAE的资源和能力。
4.2.4.6 特殊特性
规定按顾客规定的符号标识对安全性、政府法规、配合、性能、功能、外观等有重要影响的产品或过程的特殊特性。规定了特殊特性的确定、控制等要求。
4.2.4.7 可行性评审
规定进行某种产品合同评审时,应进行生产可行性(包括质量、数量、价格、供货期等)的研究和评审,并保留记录。
4.2.4.8 过程设计的管理